人物
时段
朝代
诗文库
蒋之奇刘淑元祐元年三月乙亥 北宋 · 孙升
 出处:全宋文卷二○一九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七二、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六六之三二(第四册第三八八四页)
江西、湖南盐法之害,行于朱彦博、陈偲,两路之民,残害涂炭,甚于兵火。
如知吉州魏纶虚增盐数,独吉州被害最苦。
既以丁忧去官,而发运使蒋之奇乃荐悉心职事,乞候服阕,再令知吉州
附会欺罔,至于如此。
提举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刘谊,乃能上书极言利害。
夺官勒停,而江南西路转运使刘淑再任本路,首尾五年,坐视毒虐其民,曾无一言,今乃除祠部郎中
伏望特正蒋之奇、刘淑之罪,复刘谊之职。
乞追寝李琮朱彦博相州虔州元祐四年十月 北宋 · 孙升
 出处:全宋文卷二○二一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三四
臣窃以《春秋》之义,必诛首恶;
而朝廷之罚,要在惩奸。
恭惟熙宁之政,务欲兴废补弊,出于仁民爱物。
而小人侥倖,一时贪功冒赏,竞为苛刻,肆行己见。
故罔上坏法为市易者,吕嘉问、吴安持为之倡;
锻鍊傅会为大理者,崔台符、杨汲为之首。
以至吴居厚、吕孝廉肆剽剥于京东
贾青、王子京极椎埋于福建
蹇周辅、朱彦博配百万之盐于江西,则父子不保;
李琮增无名之税于江东、淮、浙,则老稚流离。
吕公雅、霍翔促保马之期限,沈希颜、范峋裒岁课之羡溢。
四方之人,侵削肌骨,破散室家,愁怨之声盈满内外,伤天地至和之气,累仁圣好生之德,言之可为痛心。
此数人者,天资残忍,视民如草芥,实为首恶。
陛下临御以来,相继黜削,轻重不同,然不足以谢天下。
其间虽有革面以自文饰其过,稍冀哀怜,譬如蛇虺方在蛰伏,假息窃视,幸其有间,复肆毒螫矣。
今数路被害之民,疮痍未瘳,而李琮、朱彦博一除相州,一除虔州,皆大藩名郡。
如此,何以惩奸窒恶,成圣朝仁厚之化乎!
何正臣官为侍从,以傅会治狱,一饶州不可得;
李琮、朱彦博,纵未欲放弃閒地,即乞且除一小郡,以慰四方被害之民。
伏望圣慈详察,特行追寝,则天下幸甚!
丐者赵生传1086年 北宋 · 苏辙
 出处:全宋文卷二○九七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高安丐者赵生,弊衣蓬发。
未尝沐洗,好饮酒,醉辄殴詈其市人,虽有好事时召与语,生亦慢骂,斥其过恶。
高安之人皆谓之狂人,不敢近也。
然其与人遇,虽未尝识,皆能道其宿疾,与其平生善恶。
以此,或曰:「此非有道者耶」?
元丰三年,予谪居高安
时见之于途,亦畏其狂,不敢问。
是岁岁莫,生来见予,予诘之曰:「生未尝求人,今谒我何也」?
生曰:「吾意欲见君耳」。
既而曰:「吾知君好道而不得要,阳不降,阴不升,故肉多而浮,面赤而疮。
吾将教君挽水以溉百骸,经旬诸疾可去。
经岁不怠,虽度世可也」。
予用其说,信然,惟怠不能久,故不能究其妙。
生尝告予:「吾将与君夜宿于此」。
予许之,既而不至,问其故,曰:「吾将与君游于他所,度君不能无惊,惊或伤神,故不敢」。
予曰:「生游何至」?
曰:「吾常至太山下,所见与世说地狱同。
君若见此,归当不愿仕矣」。
予曰:「何故」?
生曰:「彼多僧与官吏。
僧逾分,吏暴物故耳」。
予曰:「生能至彼,彼人亦知相敬耶」?
生曰:「不然,吾则见彼,彼不吾见也」。
因叹曰:「此亦邪术,非正道也。
君能自养,使气与性俱全,则出入之际将不学而能,然后为正也」。
予曰:「养气请从生说为之,至于养性,奈何」?
生不答。
一日遽问曰:「君亦尝梦乎」?
予曰:「然」。
「亦尝梦先公乎」?
予曰:「然」。
「方其梦也,亦有存没忧乐之知乎」?
予曰:「是不可常也」。
生笑曰:「尝问我养性,今有梦觉之异,则性不全矣」。
予矍然异其言,自此知生非特挟术,亦知道者也。
生两目皆翳,视物不明。
然时能脱翳,见瞳子碧色。
生脐以上,骨如龟壳;
自心以下,骨如锋刃。
两骨相值,其间不合如指。
尝自言生于甲寅,今一百二十七年矣。
家本代州名吉,事五台僧,不能终,弃之游四方。
少年无行,所为多不法。
扬州蒋君俱学,蒋恶之,以药毒其目,遂翳。
然生亦非蒋不循理,槁死无能为也
是时予兄子瞻谪居黄州,求书而往,一见喜子瞻之乐易,留半岁不去。
子瞻北归,从之兴国
知军杨绘见而留之。
生喜禽鸟六畜,常以一物自随,寝食与之同。
兴国畜骏骡,为骡所伤而死,绘具棺葬之。
元祐元年予与子瞻皆召还京师蜀僧法震者来见,曰:「震溯江将谒公黄州,至云安逆旅,见一丐者曰:『吾姓赵,顷于黄州识苏公,为我谢之』」。
予惊问其状,良是。
时知兴国军朱彦博之子在坐,归告其父,发其葬,空无所有,惟一杖及两胫在。
予闻有道者恶人知之,多以恶言秽行自晦。
然亦不能尽掩,故德顺时见于外。
今余观赵生鄙拙忿隘,非专自晦者也,而其言时有合于道。
盖于道无见,则术不能神;
术虽已至,而道未全尽。
虽能久生变化,亦未可以语古之真人也。
道书:「尸假之下者,留脚一骨。」生岂假者耶? 《栾城集》卷二五。
谢运判朱朝奉彦博 北宋 · 黄庭坚
 出处:全宋文卷二二九○、《山谷全书·续集》卷一
不肖于诸公之间,岂不愿盗名,恐累足下知言尔。
往多故,不作报,度已察。
南来拘窘吏事,虽江山相映发,心不在焉,如墙壁间作诗文,与俗俯仰,不足纪录。
得显臣兄弟时持书册来讲问,拨置簿领,一解颜尔。
承去岁不利秋官,居閒当有自娱,即日体力胜否?
昨所谕怨与不怨,论事似不当尔。
苟志于仁矣,其馀存乎其人,不可听以一律。
《君子阳阳》、《考槃》与《北门》、《褰裳》同为君子之诗。
夫争名者于朝,争利者于市,观义理者固于其会。
怨与不怨,去道远矣。
庄周所谓九万里则风斯在下矣,足下以为如何?
无阶从容,合并十诗,仰报盛意,因以当面。
愿自重,不宣。
朱彦博不可为监司绍圣四年九月 北宋 · 蔡蹈
 出处:全宋文卷二二三五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九一
臣伏见近降除命,以朝请大夫朱彦博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提点坑冶铸钱事。
臣谨按,彦博天资倾邪,习尚狡诈,喜争好讼,中伤善良,莅官所至,遗害民吏。
元丰年曾任江西监司,苏辙在其部内。
尝以事被朝廷廉按,彦博力为掩护,竟以幸免。
既得志,彦博倚以为助。
故其知虔州日,欲以巧计中伤提刑李阅。
因阅至虔州彦博令属县差水手等牵挽其船,既而奏阅违法差水手,并令弓手勾集耆壮士兵等,及置狱推劾。
众證其妄,三问不承,理当追摄,而彦博拒抗不赴,致干照人枉在刑禁,淹延半年。
狱官具奏,而朝廷指挥亦止取干證人为定,便行断放,终不能屈致彦博
提刑李阅乃按发之官,曾无片言。
未实,而一切罢任。
若非彦博以为助,而务报私恩,则朝廷议法不公未应如此其甚也。
天下士大夫闻之,靡不扼腕。
臣再详彦博承诏守土,尚敢陵蔑监司,今使之自列监司,则所属官吏将不胜其害也。
臣今所论,一事而已,若其在官贪污,奸诈无耻,不可悉数,在廷之臣无不知之。
提点之职,实关诸路,况今坑冶多事,必得向公奉法、洁廉详敏之人,乃能举职,付之彦博,未协众论。
臣愚欲望断自严衷,追寝已行之命,别求吉士,天下幸甚。